|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依托铁路干线运输网络,为客户提供行李、包裹、邮件铁路“站到站”“门到门”运输服务。该公司拥有铁路旅客行李车2300多辆,挂运在1500多列旅客列车上。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在2500多个车站开办铁路行包运输业务,建立起了覆盖全国大多数城市的经营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客户。然而历史是不能割裂的,以前铁路的行包运输是怎么样的?它与今天有多大的不同?如今的年轻人怕是很难作出对比了。而我们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藏的一些早年的行李包裹报单上,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图①是一张1952年9月将三辆自行车由深圳运到北京的行李包裹补充票,即领取保证书(12.7厘米×18厘米)。就是说,货物到达后,收货人领取货物须持此有保证人单位盖章的领取保证书,才能将货物取走。这张票上的“保证人”一栏盖的是“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华侨服务部”的印章,还有一枚个人印章。取货何以要有领取保证书?大概是由于当时没有个人身份证,为防止有人冒领,只好让第三方作个保证,取得“铺保”的意思。这是解放初期的事情,现在早已不实行了。
1952年的时候,从深圳托运三辆自行车到北京,运费是多少,领取保证书上没有注明,已不得而知。而1960年从西直门托运一辆自行车到南口,运费是0.30元,这张西直门站出的收据(图②,8.8厘米×6.6厘米)标得清清楚楚的。
图③是一张民国年间浙赣铁路旅客自带包裹票(5.5厘米×3厘米)。票面上加盖了“贰区间”字样的印戳。此票须随同客票同时使用,只对当日原车有效。票的背面还要注明客票的号数。每票准带20公斤以内的包裹一件。而且此票遗失或包裹超重,须照章补收运费及杂费等。这种票也早已废止不用了。
这张广州铁路管理局装卸作业所使用过的搬运费收据(图④,6厘米×4.3厘米),面额一分(后改为三分),是目前所知道的面额最小的搬运费收据。北京站的标签费收据(图⑤,4.6厘米×6.5厘米),是一张购买两枚标签费用的收据,共两分钱,每个一分。这两张收据都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上世纪60年代,上海铁路总局的一张搬运收据(图⑥,4.2厘米×6.5厘米),面额为七分钱。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铁路总局是上海铁路局在上世纪60年代很短时间内使用过的名称,现在已很少有人记得了。再看图⑦这张万家屯站使用过的收款证明书(8.5厘米×11.8厘米),64张货签,收六角四分,合一分钱一张。
1956年的这张北京站使用过的直通行李运送报单(图⑧,13厘米×19.5厘米),在“包装种类”栏内,计有皮箱、木箱、皮包、柳条包、铺盖卷、网篮等。其中的柳条包是用柳条编成的,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很大众化的一种箱子。网篮的使用也极普遍。现在这种东西使用的很少了,作为铁路行李包装的品名,也早已不用,因而很多青年人不知道它。
运送报单为上世纪60年代后的行李票、包裹票。从图⑨和图⑩这两张票据(11.8厘米×18厘米),可以看出,当年行李和包裹的运价是不一样的。两件货物的货主是一个单位———中央歌舞团,都是从永定门站运到沙城站,136公里。行李的运费20公斤五角钱,合10公斤两角五分;包裹的运费是10公斤七角。票中“歌舞团”的“舞”字写作“午”,似乎是写了白字,其实不是。这是当年国务院公布的一批简化字中“舞”字的简化字。后来这批简化字废止不用了,可在当时这样写,还算是正确的。另外大家可以看到,这两张票带有明显的历史烙印———上端印有“最高指示”,也就是毛主席语录。那时,各种票据多印有“要斗私批修”“抓革命,促生产”“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等语录,这也是那一段历史在票据上留下的印迹吧!
本文转子铁流网,感谢铁道部金万智对原文的提供。 |
2007-1-26 11: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