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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只是看看 于 2009-12-19 00:51 编辑
1. 铁路的服务对象,不只是“乘客”,没事买票的,也是服务对象,来火车站上厕所的,也是服务对象。对于服务对象,自然应该按规章办事。对于售票员不工作的行为,提出质疑和批评,是可以理解的。
2. 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怎样保证优先服务“乘客”。例如,候车资源紧张时,会要求凭票候车。这样,特意来候车室上厕所的人就不在服务之列了。这也是常见的作法。不过这种作法,要有充分公告,而不是凭当事人的意愿或是心情。没票不让进候车室,写几个大字挂外头,想上厕所的也不跟这排队了。要说什么什么票不卖,也写清楚,至少写到文件里。所谓“铁路系统正常运转”,不如用规则规定清楚的好。
3. 上面有朋友提到特殊经由的问题。火车票和邮票的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买票的人可以把不存在,却可能存在的票主动打出来。但是这种特点,是以繁冗的经由维护为代价的。个人认为,指定经由的通票,不如简单地基于里程的通票。例如,每天清河-沙河6453/4往返通勤,索性买1000KM硬座普客里程,每天打签证减10*2=20,这样通票可以有通勤优惠功能。售票员根据乘客希望的线路估算一个里程,尽量多算点,最后打签证用不完的在末站退钱。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方法。
4. 打票玩的话,人多排队就算了,不合适。没有经由也就算了,太较真不过是用工人的无谓劳动强调现有系统的弱点。如果不妨碍其他“乘客”,一起买票的,或者可能要坐该车的,售票员也乐意合作,那么收几张票也无妨。买票的经历,和买到的票一样可以收藏。 |
2009-12-19 00: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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