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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瑷珲条约》俄文本中,留了一段文字,说是中国渔民可以合法地在图们江上航行,也可以合法地通过图们江出海,因为他们以捕捞大马哈鱼为生。谈判的时候我们请了一位法国传教士作翻译,是他自作主张写上了这段文字,后来勘界的时候,吴大澂坚持了此条。
我们从图们江入海,需要沿江航行15公里,有了这15公里的航行权和出海权,就有了一个出气孔,将来未必不能成大气候。所以外交部发出说帖,取得俄朝两国认同,先派渔民,然后弄了一条小小的考察船,沿图们江入日本海,两家没有异议,权利就落到实处了。
要把这个权利弄成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我们倡议建立图们江口国际开发区,一直张罗到联合国;图们江上横着很矮的俄朝铁路界桥,我们的大船出不去,要做工作请他们加高,朝鲜还要从中作梗,要说服,要拿东西来交换;这个航行权最初是为了渔民捕捞大马哈鱼而设的,在没有成气候之前,大马哈鱼可千万不能绝种,所以每年我们都要往江里投放大马哈鱼鱼苗。 |
2007-11-5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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