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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逃票入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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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逃票入诚信记录 四大火车站首日发出确认书69张
来源:北京日报


 
  6月10日起,北京铁路局率先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四大火车站对无票乘车旅客发放《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将乘车人信息录入“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同时,对借用、冒用、伪造、涂改身份证件乘车的旅客,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截至17时,四大火车站6月10日共发出《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69张。其中,北京站发出41张,北京西站、北京北站共发出21张,南站发出7张。6月10日上午,两名男性旅客拿着到衡水的车票在出站时被拦下,二人不好意思地解释,因为发现到北京西站没有座位票,就买了到前一站的车票。工作人员提醒他们应该在车上及时补票。他们连连表示以后一定注意。

  儿童票及“买短坐长”问题最多

  铁路部门表示,铁路实名制购票乘车制度实行以来,仍有少数乘车人通过各种方式无票乘车。

  铁路工作人员在出站检票时发现的无票旅客主要有:持站台票进站,没有买火车票上车;中途换乘,应该到中途站购买车票但未购买;遇到一些特殊困难,经站方允许上车,但是没有在车上补票。

  另外,还有两类情况最为常见,其一为持短途票乘长途车,即“买短坐长”,比如从石家庄到北京,旅客购买的是石家庄到保定的车票,但在保定站未下车一直坐到北京。“买短坐长”经常出现在节假日或春运高峰,因为不好买票,有些旅客就选择随便买张票,“先上车再说。”

  另外一类为未购买儿童票或超高儿童购买半票。根据规定,购买火车票时,1.2米以下儿童可以免票,1.2米到1.5米的儿童需要购买半价票,1.5米以上儿童需要购买全票。但经常有家长在出站时和工作人员“掰扯”,工作人员就得一遍遍地给家长解释关于身高的规定。

  补票时发放无票告知书

  北京铁路局表示,由于无票乘车人身份无法确定,既影响旅客出行,又形成铁路公共安全的漏洞。所以,为确保站车公共安全和旅客出行安全,北京铁路局此次在四大火车站对无票旅客发放《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确认书将在旅客办理补票时发放。

  《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为半张A4纸大小,其内容为“您于某年某月某日无票乘车从某站出站,未主动补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铁路实名制购票乘车的要求。您的行为将实名记录在‘铁路乘车诚信管理系统’,为了您的方便出行和确保公共安全,请您下次出行遵守实名制购票乘车的有关法律规定。”下面需要乘车人签字,并注明其证件号码。

  “铁路乘车诚信管理系统”是铁路部门新开发投用的一个数据库,将记录乘车人的诚信信息,用于比对统计等,未来有可能加入全国的铁路乘车诚信系统。

  加收50%票款罚则难落实

  据统计,目前北京地区四大火车站每日无票补票人数约为300人。其中,西站和北站的日常到达补票人次在100人左右,高峰时期可达两三百人。北京站日常补票人数在60人右,高峰时可达近百人。

  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44条规定,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但在实际操作中,加收50%票款很难落实,很多旅客都以“不知道”、“不清楚规则”等借口搪塞。借用、冒用、伪造、涂改身份证件乘车的旅客,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金可)

2014-6-11 14:49:55
这个不好说 , 其实有些时候逃票就是为了取乐,,要不规定25岁以前可以逃票2次, 以后在严惩怎么样
2014-6-13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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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合同的角度分析,旅客通过购买客票与铁路运输企业订立合同,铁路企业将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就完成了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个目的地,怎么定义呢?是指定到达车站的指定站台、抑或是旅客下车就算履行完成,还是旅客离开必须凭票证才能出入的区域呢?如果是指定站台或者下车即合同履行完毕,那么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对发生在站台或者其他一些位置的未知伤害事件免责。可是这一点并不符合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把目的地定义为旅客离开必须凭票证才能进入的区域,那么只要旅客还在该区域内,铁路运输企业就没有完成合同的履行。常识而言,补票地点还在旅客必须凭票证才能进入的范围之内,旅客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追缴和事先合同中约定值相等的票款,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铁路运输企业有惩罚性的措施,甚至建立数据库对有违约行为的旅客进行日后购票上的限制的话,那就是违法的。
首先,作为一个企业,没有行政处罚权这一点是肯定的。
其次,作为一个企业,在没有核算、公布运输成本并且获得广大旅客认可和接受的条件下,单方面将某些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定为50%,毫无根据可言,且同样违法。
2014-6-13 18: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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